关于印发《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(2011-2020年)》的通知

2016-11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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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各有关部门:

  《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(2011-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已经国务院批复(见国函[2011]119号),现将《规划》文本印发给你们,请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实现《规划》目标。

  附件链接:1.国务院关于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(2011-2020年)的批复

         2.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(2011-2020年)

  二○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
注:附件2第12页内容截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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